“今天我们聚在这里,目的就是想听一听各位父老乡亲对村里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有什么好的想法,为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一起出主意。大家有什么意见建议都可以直接说出来,我们一起商量解决。”8月29日,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协、云龙县政协联合在云龙县白石镇中和村开展“着眼农村两污治理·助推人居环境提升”院坝协商议事会议,围绕农村污水治理和农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商交流,共同探索解决中和村第二村民小组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处理、农村闲置土地利用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寻找新的思路。
商前调研:环境虽有改善,但相比群众期待仍有差距
协商议事会议召开前,大理州政协、云龙县政协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白石镇中和村第一村民小组、第二村民小组,实地查看农村两污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空心村整治、农村闲置土地利用等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细致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了解到,多年来,中和村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农业农村工作组四支队伍,把人居环境提升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入户遍访、安全排查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思想认识,将每月26日定为公益劳动日,由党员带领群众清扫村组公共区域,形成“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虽然通过引导群众算好经济账、人情账、清洁账“三笔账”,对村内残垣断壁、危房等进行集中拆除49处,平整出部分土地用于“见缝植绿”,鼓励群众自建小菜园、小花园。然而,中和村在人居环境提升方面还存在对污水没有进行集中收纳处理、污水乱排的现象突出、垃圾清运处置还不及时、资源化处置还不够、群众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不够、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还不明显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调研组提出了要建设完成白石镇中和村第二村民小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结合农村实际科学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实施居家与畜禽养殖分离、拆除村内闲置破旧房屋、强化群众生态参与意识等意见建议。
协商议事: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动员共建美丽家园
协商议事会议现场,大理州政协及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云龙县政协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白石镇党委、镇政府、中和村“两委”相关负责人以及群众代表共计31人齐聚一堂,围绕会议主题畅所欲言,纷纷提出各自的见解。大理州政协主席朱建斌作总结讲话,大理州政协副主席常于忠就协商意见作发言,云龙县政协主席李俊刚主持会议。
“我来自中和村第二村民小组,在村里生活了近60年了,自从我记事起,村内‘脏、乱、差’的生活环境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发生过改变。”作为从小生活在村里,见证着村里发展变化的村民杨贵明发出感慨。他认为,过去由于条件限制和思想观念的落后,人畜混居的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随着大家思想认识的不断提高,这样的情况虽有极大改善,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些散养户随意放养家禽,严重影响了村内的环境。因此,他希望进一步规范村内的养殖行为,让大家有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现在村里家家户户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了,家电也越来越普及,过去家里用手洗衣服,现在都用洗衣机,但带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不少家庭使用洗衣机后的污水直接往屋子外面排,对隔壁邻居和公共区域卫生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村民董应坤看来,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大家更应该注意自身的素质问题,为营造好村庄环境一起使劲出力,同时希望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有效解决污水横流现象。
“过去的中和村第一村民小组垃圾遍地、臭气熏天,通过整治,如今来看,映入眼帘的是广场上的大妈愉快地跳着广场舞,大爷悠闲地哼着小调,他们仿佛在说,多亏现在的政策好,把我们村建设得这么漂亮。”村民董红英说,这样生动的事例,其实就是村民们共同努力的成果,而她也更加坚定了参与建设美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第二村民小组也能如此。
云龙县政协委员赵冠斌提出,基层群众自治是当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方式,村规民约在维护乡村公序良俗,推动乡村文明建设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目前从中和村第二村民小组实际情况来看,村规民约的修订重点应该放在倡导群众诚实守信、禁止侵占公共资源、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实行畜禽养殖厩养、定期组织开展村内公共卫生打扫等方面。
你一言我一语,字字句句汇聚成共同推动美丽家园建设的信心和决心,现场的掌声不绝于耳。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云龙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大家所关心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并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释。
经过充分协商,会议达成以下共识:积极筹措各类资金、整合各种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建设完善组内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健全完善农村垃圾分拣制度,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方式处置农村垃圾。通过教育引导、组织动员规模养殖户搬离住户集中区,零星畜禽养殖一律实行厩养,不得放养。对腾退拆除危旧住房的农户,村民小组有条件可利用集体资金进行适度补偿;对不能给予补偿的,在村民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对拆除后的土地进行整理。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组织动员村民参与到环境整治中来,共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垃圾分类处理、畜禽厩养、定期组织开展村内公共卫生清扫等明确写入村规民约,着力健全完善加强人居环境方面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对广大村民的规范约束作用。
“各位委员和群众代表们的发言都非常好,所讲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一针见血,这充分说明了大家对共同做好‘两污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清晰且明确。各部门的回应在态度上旗帜鲜明,既有对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希望,也有对下一步工作的对建议,体现了各部门为基层考虑、着想以及为基层办实事的信心和决心。”朱建斌说,必须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治理,抓住关键,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抓好规划引领、分步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整治,群众主体、全民共建,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等各方面工作落实,并严格按照协商达成的共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全力做好协商成果转化的“下半篇”文章。
云南政协报 蔡林燊 赵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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