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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协商在基层”成为反映群众诉求凝聚各方共识的有效渠道

发布时间:2021-12-06 17:06
来源:剑川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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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在基层”工作开展以来,剑川县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推开的方式,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总体思路,强化协商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零距离”服务群众,“无隔阂”协商建言,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搭建协商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托乡镇委员联络室、村民小组议事室、党员活动室等现有平台,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建设协商议事室,积极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有威望的离退休同志和群众代表开展协商议事活动。不断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渠道,因地制宜、灵活开展广场协商、院坝协商、现场协商,将协商议事平台搭到群众家门口,把政策要求、发展需求、群众诉求“摆”到桌面上,真正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让“协商在基层”既成为建言资政、聚智献策的平台,又成为收集群众诉求、引领引导民意的平台。

聚焦民生实事,精准选择协商议题。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采取党政交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群众点题、各方征题等方式,广泛征集协商议题线索。在开展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切口小、立意高、关联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精准定题,确保协商议题具有广泛性、民主性、可行性。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业生产用水、人居环境提升、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古村落亮化、移风易俗办客事等18次协商议事活动,共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助推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支持和好评。

注重成果转化,提高协商议事质效。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协商成果登记阅批、转化办理、跟踪问效等转化落实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协商议事活动完成后,各乡镇委员工作室和县政协各挂钩委室及时归纳整理,汇总意见建议,县政协对各乡(镇)形成的协商意见定期进行归纳、梳理和汇总,并以专题协商意见形式报县委政府,对协商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县政协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及时反映,有效促进协商成果采纳和落实。

创造良好条件,广泛凝聚各方共识。加强对各乡(镇)、村(社区)工作的指导,努力为乡(镇)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筹措40万元资金,分别安排每个乡镇46元的“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在协商议事活动中注重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切实将凝聚共识贯穿协商议事全过程。


剑川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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