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大理州委
主要职责:
1、贯彻民革大理州委的会议决定,组织各项具体工作实施,制定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处理一般事务。
2、起草民革大理州委内外有关公文,以及文件的收存和发文,文书档案管理,公章管理。
3、代表机关与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4、负责会议会务及组织党员活动、学习培训的事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5、协调民革大理州委各项社会服务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保障。
6、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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