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8月10日政协鹤庆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协商审议,决定:
赵庆华 任政协鹤庆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灿奎 任政协鹤庆县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金花 任政协鹤庆县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 薇 任政协鹤庆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庆华 免去政协鹤庆县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灿奎 免去政协鹤庆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松林 免去政协鹤庆县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周 琳 免去政协鹤庆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政协鹤庆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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