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祥云县政协副主席、县级督察长罗珍铧带领督察组一行对普淜镇辖区内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督察。
督察组先后到普淜镇的水库、河流、干渠实地查看,对河长制基础性工作和六大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建议。随后,还到镇河长办查阅了相关资料。
罗珍铧充分肯定了普淜镇认真落实四级河长巡河、乡镇河(湖)长制督察组督导工作,河湖库渠保洁制度出台及日常保洁、水源地综合保护、河湖联合执法、水域岸线保护、示范河湖库渠建设、清“四乱”等工作。与上次督察工作相比较,库渠内水质和周边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更加细化到位,工作资料整理规范,上次督察存在的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罗珍铧对普淜镇提出工作要求:要继续加强河长制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河湖库渠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做好河(湖)库塘沿线村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和引导,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真正把“要我做”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开展好日常保洁工作,进一步规范河湖库渠保洁制度,抓实日常保洁督查工作。
(祥云县政协 于学珍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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