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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动洱海高水平保护和流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7-29 08:56
来源:大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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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龙率队做客大理州舆论监督热线访谈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就我州洱海保护治理、科学治湖、依法治湖等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洱海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州委、州政府历来重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把洱海保护上升到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团结带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举全州之力推进“八大攻坚战”,在洱海流域初步建成截污治污体系,对沿湖1806户群众实施生态搬迁,腾退土地建成环湖129公里生态廊道和湖滨缓冲带,为洱海构筑一道绿色生态屏障,关停57座非煤矿山和3座水泥厂,积极推行“三禁四推”,禁种12.36万亩大蒜,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种植。

“通过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全力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不断改善洱海水质、水环境和水生态,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洱海保护从抢救性治理阶段转入到保护性治理和生态修复阶段。‘十三五’期间,洱海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水平,全湖水质保持在Ⅱ类水平的时间比‘十二五’和‘十一五’大大延长。2020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洱海水质考核评价结果为‘优’。”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龙介绍,今年以来,扎实开展雨水冲击性污染负荷防控工作,以“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为抓手,对洱海流域的湿地库塘、河道沟渠、村庄农田等集中开展“大扫除”,并严格管水控水,有效解决了岸上的污染物在旱季“零存”、到雨季“整取”的问题,最大限度削减了入湖污染负荷。今年1至6月,洱海3个国考断面水质综合评价为“优”,为实现今年的水质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介绍,6月24日至25日召开了洱海水质藻情专家分析会议,邀请来自中国环科院等国内湖泊治理前沿院所的20位专家,共同为洱海“把脉问诊”。专家一致认为:洱海保护治理的形势非常严峻。

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副局长杨剑平介绍,面对今年的藻情,州市两级及早出台了蓝藻防控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把科学治湖贯穿洱海保护治理全过程

近年来,我州在科学治湖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把科学治湖贯穿于洱海保护治理的全过程,在洱海基础性科学研究、水质水环境水生态系统监测、专家咨询和技术服务、数字洱海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副局长李毅峰说,一方面,科研人员会定期对洱海水质、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进行监测,围绕水质改善这个核心目标,开展洱海流域污染源调查与入湖负荷核算、洱海藻类基础性调查研究等科研项目,在洱海现状调查和基础性科学研究方面积累了大量成果,有力支撑了洱海保护治理科学决策。另一方面,组建由中国环科院、中科院武汉水生所等国内湖泊治理前沿院所组成的专家咨询团队,可以适时召开洱海水质藻情分析会议,科学、精准、高效地研判洱海的水质和藻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州政府还和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共建了上海交大云南(大理)研究院,作为洱海科研的一支重要力量,长期扎根在洱海一线开展科研工作。同时,还为洱海保护治理配备了“最强大脑”,建成了数字洱海监管服务平台,从“智能感知、数据共享、分析预警、监管服务”四个方面,以数字化赋能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平台搭建了覆盖洱海流域的一张智能感知网,从“天、空、地、水”四个方面拓展和完善监测手段,通过水质、水文、气象、污染源四大自动监测网,可以实时监测洱海流域气温、降雨和水量、水质等的变化情况以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时运行情况;平台还建设了“洱海云”数据中心,把洱海流域的各项数据汇聚融合,可以全面掌握流域现状;平台还构建了洱海核心决策支持模型体系,目前已经可以对未来7天的水质进行预测预警,对未来一个月的水质进行预判分析,有效支撑保护治理工作决策;平台还通过卫星遥感、智能视频、数据链连通等方式,打通了从科学决策到管控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基本实现了监测数据、专家意见、行政决策和工作措施深度融合,在洱海保护治理实际应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科学治湖,加快建设中国·大理洱海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科研基地,统筹整合多支洱海科研队伍力量,打造一个全方位、多角度、多领域深度融合的洱海科研平台,力争每年举办一次洱海论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湖泊治理科研单位和人才向大理聚集,不断提高科学治湖、精准治湖的能力和水平,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李毅峰说。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是依法治湖的依据和准绳

新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已经一年多了,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又有哪些新举措?

赵国龙介绍,《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是依法治湖的依据和准绳。围绕贯彻落实条例,配套出台了《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洱海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和执法权限等内容进行了细化,为依法治湖提供了更加具体、明确的依据。

依法划定了洱海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将洱海2565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划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逐级明确了保护管理的边界、原则和要求。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洱海生态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除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应予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外,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要逐步拆除,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原有居民外的其他居民要逐步搬迁至二级保护区外安置。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洱海湖区和一级保护区的界桩、标识布设工作,真正让分级分区管控要求落实落地。

同时,逐步理顺了洱海流域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制定了《洱海流域一二级保护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案》,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严厉查处在洱海流域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取水、非法排污、非法捕捞、违规建房等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洱海保护的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洱海保护治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洱海保护,人人有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欢迎人人争当“洱海卫士”,对生活中发现的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投诉:一是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0872-2476243;二是登录“洱海卫士”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投诉;三是通过“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微博进行举报投诉;四是信访举报投诉,可以来信,或者直接到州市(县)洱海管理部门进行现场举报。

大理日报 记者 马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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